江苏北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北人智 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指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包括在履行应当履行的程序后调整、变更的 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发生调整、变更的,闲置、节余的统计口径均按调整、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金额计算,但调整、变更该募投项目的股东大会决议另 有安排的,从其安排。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