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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SH:688218)2023-12-20 18:12

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或"公司")委托,就江苏北人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并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本次作废""本次归属暨作废")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司相关董 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监事会会议文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公司 书面说明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对相关的 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已经得到江苏北人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