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临时股东大会触发条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召开[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公告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2]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8]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4]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提前30天通知[15]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8]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股东大会召集人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有应提前说明原因[14] 会议主持规则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安排[21]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等应作报告[21] 召开地点与方式 - 公司应在规定地点召开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17] 股东参会方式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18] 人员出席要求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等应出席或列席[20]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等特定交易需特别决议通过[2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与关联人发生的特定交易等由股东大会审议[27][2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