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晶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8.81 元/股调整为8.72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