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8] 会议相关 - 提前五日通知常规会议,三日通知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规则相关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修订[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