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01 号《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事务所"、"苏亚事务所")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7-2-1 问题 2. 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100,216.90 万元,用于年产 5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58,251.64 万元,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16,965.26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主要依据, 并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厂房建设面积、设备购置与现有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匹 配性,是否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2)结合发行人 现有资金及资金安排、资产负债率、资金周转及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