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 565 弄 54 号(D 幢)1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 委派何晓恬律师、吉喆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