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有利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