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信至诚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91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首次向社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