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新 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着谨慎的原则,经仔细研究,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铭、孙晓彦、周余俊 2023 年 8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