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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SH:688257)2023-09-27 17:38

的独立意见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拟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