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铭先生、孙晓彦女士、周余俊先 生自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满 6 年,公司将改选 新的独立董事并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解除其所任第四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孙晓彦女士、周余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胡铭先生参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胡铭先生、孙晓彦女士、周余俊 先生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将继续履行公司 独立董事职责。 胡铭先生、孙晓彦女士、周余俊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铭先生、孙 晓彦女士、周余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