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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SH:688257)2023-10-19 18:4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不低于公司监事会成员的 1/3,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主席一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 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