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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立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周户
凯立新材凯立新材(SH:688269)2024-08-15 19:13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要求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特定情形[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4] - 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资格审查[4] - 确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