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吉: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