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吉: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内部常设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行使监督和检查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监事会 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好监事会工作,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 关注并监督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