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澜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