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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澜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麦澜德麦澜德(SH:688273)2023-12-20 17:34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