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 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 技 ( 深 圳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峰 岹 科 技 " 或 " 公 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 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4,511.00 34,511.00 峰岹科技 2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10,033.00 10,0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