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恒顺维: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坤恒顺维坤恒顺维(SH:688283)2024-04-30 17:24

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以8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831.2万元[1]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3780万股[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8400万元变更为1.218亿元[2][3] - 公司拟将总股本由8400万股变更为1.218亿股[2][6] 股东认购 - 张吉林认购股份130万股,持股比例40.83%[5] - 伍江念认购股份90万股,持股比例28.27%[5] - 周天赤认购股份20万股,持股比例6.28%[5] - 夏琼认购股份15.9186万股,持股比例5.00%[5] - 成都君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认购股份38.2047万股,持股比例12.00%[5] - 成都顺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认购股份24.2495万股,持股比例7.62%[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3] -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部分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部分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书面报告[9]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2]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完整披露提案内容,涉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应同时披露[1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2]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2]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