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橙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