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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东方生物东方生物(SH:688298)2023-12-29 17:5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董事会秘书提交经提 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