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方 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生物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21.25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7,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