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SH:688302)2023-12-13 17:4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5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8 | | 第五章 | 附则 9 |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第一条 为完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以及《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海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