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