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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恒誉环保恒誉环保(SH:688309)2023-12-29 17:2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