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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恒誉环保恒誉环保(SH:688309)2023-12-29 17:2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节 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