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康拓医疗: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康拓医疗康拓医疗(SH:688314)2023-12-01 16:36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条 为提高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 设立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 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