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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从科技云从科技(SH:688327)2023-10-27 18:19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 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事项时,审议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