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在公司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辞职与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一致书面同意可豁免[20]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22]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8]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其他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0]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0]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44]
宏力达: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