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6] - 拟用不超10亿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 - 现金管理期限自通过日起不超12个月[1][2] 实施安排 -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1][3]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合同[3] -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活动[3] 产品选择与风险控制 - 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2][5] - 严格筛选合作对象控制投资风险[5] 意义与认可 - 现金管理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4] - 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