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的专门机构。 第2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3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第4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