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5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遵循 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6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则: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确保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决策 的科学、规范和正确,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