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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洁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复洁环保复洁环保(SH:688335)2023-12-27 18:21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2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3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4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