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