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 2024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在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 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 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议案 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1 /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 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