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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SH:688355)2023-12-29 16:56

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