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平)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 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