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明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 责明志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 | |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 | | 2 |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 | |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