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及 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 求,就明志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 元,本次募集 资 金总 额为 543,090,500.00 元 ,扣 除承 销 保荐 费以 及 其他 发行 费 用共 计 53,725,344.52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365,155.48 元。 其中:新增股本 30,77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