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凯科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键凯科技键凯科技(SH:688356)2023-12-28 16:10

股本变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6,70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60,288,000元增加至60,614,700元[3] - 公司总股本由60,288,000股增加至60,614,700股[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日内发通知[4]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说明理由并公告[4] -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以上)通过[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6] 董事监事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且拟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多于一人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6]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8]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长可审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或不超过2000万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1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12]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章程规定、盈利等情况提出、拟订[1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若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需对不分红原因等事项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经营层拟定,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14]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7]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其中序号1 - 3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8] -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章程与中文版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