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 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 和程序,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确保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 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 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