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是[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7]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现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9]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公告文稿要求 - 公司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易懂[12] 子公司事项披露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并披露[12] 信息披露调整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申请调整适用上交所信息披露要求[14] 公告登记 - 公司应通过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登记公告[1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度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年年报[2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9][31] - 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29][30] 业绩快报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2] 退市风险警示业绩预告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40] 业绩预告更正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1] 业绩快报更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4] 交易披露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3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8] 送股及转增股本审计 - 公司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23] 交易关注指标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4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41] 日常经营交易披露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45]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45]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披露[4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披露[4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披露[49] 年报特殊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63]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计算披露或审议关联交易相关金额,本节未规定的适用《上市规则》[52]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54]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7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相关信息[74]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数量及比例[74]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77] 股票交易异常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70][71] 风险因素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64] 重大事件披露 - 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65] 破产重整披露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应及时披露进展事项[67] 承诺未履行披露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原因及解决措施,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76] 募集资金披露 - 公司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披露使用情况及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安排[7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管负责,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83]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后披露[83] 信息归档 - 证券部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84]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89] 信息披露日常部门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89]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防止泄漏[92] 投资者沟通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3]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指派专人负责[95]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保存期限为10年[95] 内幕交易赔偿责任 - 内幕交易行为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7]
光云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