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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国博电子国博电子(SH:688375)2024-03-15 18:44

专门会议构成 - 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2] 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两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7]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召开,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出席方式 -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不得转委托[7]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7] - 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8]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