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迪威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南京迪威尔高 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和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 或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参照或根据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