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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轩景泉轩菱忆认购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事宜的法律意见
奥来德奥来德(SH:688378)2023-08-29 17:0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轩景泉、轩菱忆认购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事宜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轩景泉、轩菱忆认购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事宜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21771-17 号 致: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 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现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以下简称"收购人")认购 (以下简称"本次认购")本次发行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