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11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记录 17 | | 第七章 | 附 则 18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