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 - 股东分红规划修订由董事会负责,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或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或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或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6] 现金分红条件与安排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现金流充裕等条件[6] - 公司可根据情况进行中期、季度分红[6] 利润分配预案流程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7] - 董事会未作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发表意见[8] 股利派发时间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