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益方生物益方生物(SH:688382)2023-11-22 19:14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6][7][8]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1]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14]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16] 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0.1%由总经理批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以上且超0.1%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2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超1%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需全体半数以上同意[21] - 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25] - 经审计财务报告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不超1年[2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26]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披露[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披露[27] - 制度制定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提交股东大会生效[34]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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