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益方生物益方生物(SH:688382)2023-11-22 19:14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1]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10]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1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24]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会议主持与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3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39]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监事会及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40] - 若提名的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人数高于拟选举席位数,实行差额选举[40] 表决与结果处理 -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5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61]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6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3]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说明[4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会议记录与规则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需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47] - 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9]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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